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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屋 交 换
查勘配图号 请注意:凭此单在三楼窗口进行申请登记。
(一)工作流程:(自受理登记起10个工作日办结)
查勘配图→申请填表→受理登记→审核→缮证→缴纳税费→领证
(二)服务窗口:
查勘配图:8号窗口 受理登记:1-6号窗口
开 票:10、11号窗口 收 费: 15、16号窗口
契 税:17、18号窗口 领 证:9号窗口
(三)申请登记需提交材料:
1、交换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;
2、交换协议(原件);
3、开发企业以其开发的商品房为交换物的,还需提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;
4、交换房屋为房改房,还需提交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表;
5、申请人(共同申请人)婚姻状况证明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6、非本市京口、润州、丹徒、新区户口,年满18周岁的购房人需提交计生部门
7、出具的婚育证明。
8、其他证明文件;
(四)注意事项:
(五)收费标准:(非住房产权登记费详见附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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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项目 承担对象 |
转让手续费 |
产权登记费 |
房产测绘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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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 房 |
非住房 |
住 房 |
非住房 |
住 房 |
非住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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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换甲方 |
3元/m2 |
5元/m2 |
80元/套 |
200-10000元/宗 |
1.5元/m2 |
2.5元/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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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换乙方 |
3元/m2 |
5元/m2 |
80元/套 |
200-10000元/宗 |
1.5元/m2 |
2.5元/m2 |
另:共有权证工本费10元/本。
(六)契 税: 差价部分须缴纳2%契税,由财政部门征收.
(七)联系电话:总机5890200 转分机
受理登记:601 查勘配图:908 领取权证:909
咨询电话:678 投诉电话:501 5016360 契税咨询:地 址:中山东路170号
二00三年十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