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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屋 赠 与、继 承
(一)工作流程:(自受理登记起10个工作日办结)
查勘配图→申请填表→受理登记→审核→缮证→缴纳税费→领证
(二)服务窗口、联系电话:
地税窗口: 85030775
查勘配图:8号窗口 85890908
受理登记:1-6号窗口 85890901 85890903 85890905
开 票:10、11号窗口 85890910
收 费: 15、16号窗口 85890618
契 税:17、18号窗口 85013818
领 证:9号窗口 85890909
公证处:85023715
(三)查勘配图需提交的材料:
1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。房屋系房改房(含经济适用房、单位补贴房、合作建房等,下同)的,还应提交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、婚姻状况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房屋在拆迁范围内的,还应提交拆迁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。
2、涉及非成套房屋分割的,还应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书。
(四)申请登记需提交材料:
6、其他证明文件。
(五)收费标准:(非住房产权登记费详见附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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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项目 承担对象 |
转让手续费 |
产权登记费 |
房 产 测 绘 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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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 |
非住房 |
住房 |
非住房 |
住房 |
工业厂房 商 住 楼 |
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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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赠(继承)方 |
3元/m2 |
5元/m2 |
80元/套 |
200-10000元/宗 |
1.5元/m2 |
2.2元/m2 |
2.8元/m2 |
另:共有权证工本费10元/本,按共有人人数收取。
(六)按有关规定缴纳:
1、营业税(或建筑营业税)及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附加、地方教育费
2、个人所得税 3、土地增值税
4、 印花税 5、契税
以上内容,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变动,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。
(七)办公地址:中山东路170号 办理登记(三楼) 交费领证(四楼)
咨询电话:85890678 投诉电话:850163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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