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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有房屋划拨、企业改制

(一)工作流程:(自受理登记起10个工作日办结)

查勘配图→受理登记→审核→缮证→缴纳税费→领证

(二)服务窗口、联系电话:

查勘配图:8号窗口 85890908

受理登记:1-6号窗口 85890901 85890903 85890905

开 票:10、11号窗口 85890910

收 费: 15、16号窗口 85890618

契 税:17、18号窗口 85013818

领 证:9号窗口 85890909

(三)申请登记需提交材料:

1、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;

2、国有资产立项、确认、转移通知书;

3、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;
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委托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
5、其他证明文件。

*划拨的还需提交主管机关划拨批文。

*改制的还需提交:

1、归口改革企业办公室关于国有股权出让的批复;

2、市改指办《关于减免企业改制过程中各项收费的通知》;

3、市体改办确认的证明文件;

4、财政局、国土资源局联合发文对国有股权出让的批复;

5、资产评估明细表;

6、国资办对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补偿费用资产保全审批表。

(四)注意事项:

1、凭房屋所有权证到国资委(财政局)办理资产评估立项手续。

2、持评估报告到国资委(财政局)办理确认手续。

(五)收费标准:(非住房产权登记费详见附表)

收费项目

类 别

转让手续费

产 权 登 记 费

房 产 测 绘 费

住 房

非住房

住 房

非住房

住 房

工业厂房

商 住 楼

多功能综合

楼及其他

划 拨

(由受让方承担)

3元/m2

5元/m2

80元/套

200-10000元/宗

1.5元/ m2

2.2元/ m2

2.8元/ m2

改 制

100元/宗

1.0元/ m2

以上内容,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变动,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。

(六)办公地址:中山东路170号 办理登记(三楼) 交费领证(四楼)

咨询电话:85890678 投诉电话:850163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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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八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