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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有房屋新建、翻、改、扩建

(一) 工作流程:(自受理登记起10个工作日办结)

查勘配图→申请填表→受理登记→审核→缮证→缴纳税费→领证

(二)服务窗口、联系电话:

查勘配图:8号窗口 85890908

受理登记:1-6号窗口 85890905 85890901 85890903

开 票:10、11号窗口 85890910

收 费: 15、16号窗口 85890618

契 税:17、18号窗口 85013818

领 证:9号窗口 85890909

公证处:85023715

(三)申请登记需提交材料:

  1.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;
  2.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报勘);
  3. 翻、改、扩建的,需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;
  4. 申请人(共同申请人)身份证件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文件;未婚、离异或丧偶的,需提交经公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婚姻状况声明书;
  5. 其他证明文件。

(四)注意事项:

  1. 查勘配图时需提交报勘、土地证复印件,原领有房产证的,复印件一并提供。
  2. 申请人(共同申请人)须持身份证件亲自到场办理登记。

3、申请人(共同申请人)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出具书面委托书,由受委托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和申请人(共同申请人)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。

4、婚姻状况声明书须经公证。

5、买受人约定产权份额或归属须经公证。

(五)收费标准: (非住房产权登记费详见附表)

收费项目

承担对象

产权登记费

房产测绘费

住 房

非 住 房

工业厂房

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

产权人

80元/套

200-10000元/宗

1.5元/m2

2.2元/m2

2.8元/m2

另:共有权证工本费10元/本,按共有人人数收取。

以上内容,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变动,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。

(六)办公地址:中山东路170号 办理登记(三楼) 交费领证(四楼)

咨询电话:85890678 投诉电话:850163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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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八年三月